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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风险呈增长势-大众搬场

由于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收购物流公司,非金融机构不能提供金融服务),物流金融在我国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但我国的物流产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经营风险不容忽视。物流金融业务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呈现增长趋势。
  首先,物流企业由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决策发生错误,运输、存储不当造成质押物损毁、灭失,由于监管企业资质差、监守自盗,以及对质物的定价评估不够公正、准确等,都会造成质物不足或落空的风险。金融机构由于介入物流金融业务的时间不长,在贷款工具设计、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方法和内部监控方面经验不足,又受到各种制度、法律的瓶颈制约,操作疏漏和失误也难以避免。
  物流金融业务是通过对出质人的资金流和物流的全程控制来控制风险的,其业务流程较复杂,操作节点较多,因此来自于操作过程的风险主要有质押物风险和仓单风险。
  物流金融业务从业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金融业务,还要谙熟质押物及其所属的行业(如钢铁、汽车)情况,对市场走势要有准确的判断,并具备敏捷的思维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实务中,由于各运作主体内的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对工作岗位相关要求的理解有着不同程度的偏差,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出现内部、外部欺诈行为。
  其次是制度安排方面的一些缺陷。例如,由于尚未建立流动资产评估体系,各种评估方法和标准的不统一使得质物的价值难以和融资金额相一致,融资回收的隐性风险加大;质押制度也存在标准仓单设置难,质物处置难等问题;传统保险各环节的投保相对独立,未能提供包括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等诸多物流环节在内的全程保险服务;现代物流的制度设计在实际运行中与准时制和快速响应运行机制不相适应等等。
  这些制度安排自身的缺陷会弱化信用制度、质押制度、担保保险制度和运行制度作为风险转移手段的效果,甚至可能增大风险。
  再次,目前我国完整的信用体系尚未形成,金融机构无法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全面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作出正确的判断;中小企业在采购数据、生产数据、销售数据等方面,也可能对金融机构采取虚假或不实信息的行为,使金融机构因无法获得真实数据,而不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来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
  因此,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介入融资过程,一方面可能会为拉拢自己的客户而向金融机构提供虚假数据,这种粉饰可能会给金融机构造成误导;另一方面由于物流企业所搜集的信用风险管理数据信息只是原始数据,在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用风险管理决策的正确性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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