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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沈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搬家

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网上审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社会服务单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随着沈阳市年底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搬入新址,明年沈阳行政审批也将出现更多新的服务项目和新的要求。
  审批大厅升级 明年有望实现网上审批

  搬到新家,就得有新的服务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加速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2013年,沈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将引进香港等地的电子政务服务先进模式,建立虚拟化的服务场景,通过技术平台,实现业务的分转,有效地指引申请人网上办事。

  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12月底搬入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目前,新址正在按功能要求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使用统一标识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将现有市、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调整为政务服务中心;全市各街道(乡镇)建立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建立便民服务场所或开通服务窗口,名称统一规范为便民服务点。

  另外,经市、区县(市)两级政府批准,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专业服务中心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统一管理,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分中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使用统一标识。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审批中心只能进行网上预约,虚拟平台建好后,未来在中心办事有可能完全在网上进行操作,只有到最后签字时到中心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办事时间。”

  另外,明年行政审批工作还将进一步建设全市四级服务体系,把各类服务进行一个明确划分。四级服务体系分别是市、区县(市)、街道(乡镇)和社区4级,县区级往下将更加体现便民服务。

  为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内容,从明年开始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包括政府部门实施的审批、审核、备案、年检、行政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社会服务单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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